全面開征房產稅是大勢所趨,然而行進腳步不宜過急,目前要全面推廣時機尚未成熟。
首先,滬渝兩地的房產稅試點運行不足四個月,經驗的積累尚未成熟,稅率的界定與征收范圍的劃分仍舊有待商榷,此時,偏重速度的加快試點擴大,其結果無疑事倍功半。
重慶房產稅的征收針對高端房產,上海則是采取一刀切針對“新增房產”,對這兩種征收對象劃分方式,市場普遍存在爭議,重慶的高端住宅范圍實在過窄,而上海的“既往不咎”也有失公平。而且,“試點三個多月但稅收規(guī)模不及一套房價”的事實將房產稅試點推向了尷尬的路口。
其次,目前對房產稅征收的內涵認識走上了以偏概全的道路,征收的全面推廣要在恰當認識房產稅內涵的基礎上展開。
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推出時點恰處于房地產調控中,因而被更多地寄予了“降房價”的厚望。對此,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表示,從中國的實際國情出發(fā),僅靠房地產稅制改革,甚至指望依靠房產稅的開征和推廣,就能迅速地將過高的房價打壓下來,并不現(xiàn)實。其中的原因就在于,目前中國的高房價是由多種因素綜合而成的,既有財稅體制上的問題,也有土地制度方面的問題,還有投資渠道狹窄等方面的問題。
從長遠看,房產稅是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一項重要制度建設,是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,其長期目標是調節(jié)財富分配,增加地方直接稅源,逐步減少地方政府對新增土地收益的過度依賴。從短期看,房產稅試點對高價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,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(fā)展。
再次,房產稅的全面推廣必然面臨法理的問題,而目前法理尚未理順。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在稅收的開征和減免上,比《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》賦予了國務院更多的權限。僅變動《房產稅暫行條例》中的一個細節(jié),整個框架還是完整保留,這表明《房產稅暫行條例》對現(xiàn)在制定房產稅征收細節(jié)還起著指導、參考的作用,但這仍舊無法解決房產稅征收中遇到的現(xiàn)實問題。
國稅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表示,房產稅在全面推廣是個長期過程。作為一項長期制度建設,房產稅試點意味著改革才剛剛起步,目前房產稅征收面比較窄。稅收政策和貨幣政策不一樣,不能馬上顯現(xiàn)其成效。當前我國全面開征房產稅還存在阻力,需要隨著試點的探索和改革的完善,在將來時機成熟時推向全國。